鶯式生活陶氣二日|鶯陶三茶面對面|來去鶯歌老街住一晚
日期:
10/22~10/23
【行程重點】(內容超豐富)
- 傳統腳踏轆轤神氣活現
- 鶯歌老街深度導覽
- 鶯歌三峽庶民美食吃不夠
- 陶博館捏陶樂
- 三峽天芳茶園茶體驗
- 鶯歌陶與三峽茶面對面
- 吸睛文青私客創宿
【主要行程說明】
1、:陶博館導覽+捏陶樂
陶博館本身的就是一件大藝術品,隨著老師的走步,走進藝術品之內,挖掘每次的驚喜。除了常設展外,也會有主題特色展,每一種主題都超乎你想像的地方。看完生氣盎然的作品後,是不是手癢了呢? 想像在秋天裡,適合秋意氛圍的陶器是怎樣的呢? 感受陶土的溫度,捏出最符合自已的陶器吧…
「腳踢轆轤」是以前沒有電動拉坯機之前,台灣窯場的製陶師傅想出讓傳統轆轤轉動的方法,以腳踢方式,讓轆轤高速轉動,讓陶土拉坯成形。但電動轆轤問世後,腳踢轆轤漸漸被淘汰。但詹國祥老師堅持使用腳踢轆轤的方式繼續製陶。並且在陶博館裡展示這樣的絕技,現塲看到老師的「腳」,會讓你折服。老師的梗很多哦~
私客創旅是懷舊的鶯歌老街上,別具風格的新形態文創旅店,在建築與空間中將藝術及設計融合當地文化元素,打造煥然一新的旅人休憩空間。夜晚的鶯歌老街是什麼樣貌呢? 想必你沒有體驗過,來當一下在地居民吧…
來到三峽,第一個想起的庶民美食,你一定不會漏掉「三峽古早味排骨飯-東道飲食亭」。古草味的懷舊用餐空間,在三峽老街裡,更是老在一起,別有一番風味。排骨飯的美味,是在地經營歷練出來的,超級的庶民美食,帶你嚐嚐趣。唯一,人多時,需要耐心等待一下哦~~。
來到鶯歌,第一個想起的庶民美食,無疑是「阿婆壽司」。在地經營超過40年,壽司的選擇很多,每一種都經過時間的粹練,CP值很高。其它熱門的品項,包括茶碗蕩、味噌湯、黑輪、紅糟肉……都是值得嚐上一嚐。唯一,隨到隨吃,如果人多,需要耐心等待一下哦~~。
鶯歌老街,是人文匯薈的好地方,你可能知道硘仔鎮這個老地名,但可能有你不會留意卻是很值得了解的人文故事。跟著導覽老師,百年古井、特色藝術店家走上一圈,你可能會發現你是不是才第一次來呢? 。
三峽亦是台灣重要的產茶區,早期生產的茶、利用大漢溪一路運送之大稻埕,是台灣重要的經濟命脈之一。在三峽獨特而優渥的地理環境下,生產的碧螺春、紅茶都是值得好好細口一番。到茶園走走,親身體驗此地茶農的故事。三峽老街裡的人文也與茶很有關係,一起來了解吧…
來到三峽,沒有喝上一杯碧螺春,不要說你來三峽。在茶師帶領下,品出三峽的好茶的細味道。此次的鶯歌手作陶,拿來品三峽茶,會更好喝嗎? 喝茶開心就好。來試試吧…
碧龍宮是鶯歌重要的信仰泉源,也是一處可以全覽鶯歌的好地方,很適合當作來鶯歌的第一站,來到碧龍宮,今天開心的心情瞬間放大。
庶民美術館,隱身在三峽老街之中,創館者也是三峽第三代年青藝術家吳冠德老師。老師取用自然之樹枝做為畫筆,然而細膩的畫風讓人驚艷不已,作品讓老街屋的藝術氣息更加多元。只收20元的入館費,簡單就能欣賞到高層次的藝術作品,真的很值得期待。
【遊程時間內容】
- 08:00 集合出發(板橋火車站)
- 09:00~10:00 碧龍宮鳥瞰鶯歌美景
- 10:00~11:30 鶯歌老街導覽
- 12:00~13:00 午餐:老街傳統美食邊走邊吃
- 13:30~17:00 陶博館導覽+捏陶DIY+腳踢轆轤展示
- 17:30~18:30 晚餐
- 19:00~~創客旅舍 CHECK IN
- 08:00 集合出發
- 08:30~11:30 三峽天芳茶坊茶體驗
- 12:00~13:00 午餐:三峽老街庶民美食體驗
- 13:00~15:00 三峽老街導覽+庶民美術館
- 15:15~16:00 李梅樹紀念館
- 16:00 回程(鶯歌火車站>>板橋火車站)
【體驗費用內容】
- 捏陶體驗DIY
- 茶體驗
- 導覽解說
- 車資
- 住宿 (註:請看注意事項第2項)
- 午餐(第1天與第2天)
- 晚餐(第1天)
- 旅責險、雜支
- 領隊費
注意事項:
2、團費含住宿費,住宿由主辦單位全權安排,同行三人將安排四人房,若不願與其它團員同一間房,需補足第4人房費1000元。若團員要自住二人房,需補第2人房費1500元。
3、若團員報名後預取消,其取消退費辦法依觀光局頒布之國內行程定型化契約內容之規定辦理退費。如下之旅客自行取消退費辦法。
4、行程內容依實際狀況調整前後順序
旅客自行取消退費辦法:
報名繳費後取消之規定(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1.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2.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3.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4.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5.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6.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7. 其他事項按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規範執行。